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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官的心理都是既想当官,又想发财!他们是如何发财呢?基本上就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,拿人钱财,替人“办事”。

然而,曾先后担任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副局长、浙江省淳安县公安局局长、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储志林却是一个另类——替人办事时,别人送钱,他一概不收。

如果说储志林是一个清廉的好官,这也能说过去。但是,储志林落马后,贪腐的财物金额高达995万,他的“钱”从哪来的呢?

储志林1986年从一所警察学校公安专业毕业。之后,他长期在公安战线工作,先后出任多个地方的公安局局长。

储志林这个人有一个特点:很爱面子。他替人办事不收钱,倒不是因为不想收,而是怕落下“贪官”的恶名。

其实,说白了,他就是既想要“好官”的名声,还想不担负恶名,把钱收了。为此,他想了一个办法:办事时坚决不收,不办事时再收。

那些涉嫌黄赌毒等非法生意的人,早就摸透了储志林的心思,也心照不宣地投其所好。平时没事的时候,他们就送钱打点,出事的时候,储志林自然就关照一番。

另外,储志林落马前,以妻子等亲属名义先后“入股”投资7个项目。其实,这些项目均是有求于他的商人进行利益输送的工具。至2018年,储志林家庭投资金额达1700余万元。

这么多的投资金额,相当一部分都是他以“借款”的名义向人“借用”的。名头一个个包装得冠冕堂皇,其实就是变相索贿。

储志林“入股”的项目,每年都会有固定的大额回报,与项目盈亏无任何关系。他“借用”的款项基本上都是“有借无还”。

储志林则利用权力,帮助给他利益输送的人摆平各种不合规的“麻烦事”。他自以为的既能沽名钓誉,又能敛财贪腐,其实就是“掩耳盗铃”,更加招人忌恨和厌恶罢了。

储志林的生财之道也令人生畏,一手办事,一手收钱,起码还有个“价码”。办事时不收钱,有需要时才张口,这可是一个无底洞。储志林贪欲有多大,你都得满足。

2020年11月,储志林被判刑10年零3个月,并罚金90万。储志林的行为,让我想起了那句古话,因为不够雅观,就不写出来了。

终究,他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!最终,清廉之名没了,敛取的财富也没了。身败名裂,还得吃牢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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